马叛的名人名言
• 我是不会嫌你胖的,等有一天,你长成一个奇大无比的肉球了,我就可以在茫茫人海里一眼认出你。
• 每到一处,就要租下一所房子,把住的房间涂成自己喜欢的颜色。等她摸清这个城市的脉搏了,她就到陌生的地方去。体验从陌生到熟悉的距离,在一次次脱变中老去。
• 如果有一天我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了,你忘掉我就好,不要找我。
• 在爱情和葡萄干之间,我选择后者。因为葡萄干属于高级营养品,内含大量葡萄糖,对心肌有好处,有助于冠心病人的康复,由于钙、磷、铁的相对含量高,并有多种维生素和氨基酸,是老年、妇女及体弱贫血者的滋补佳品。而爱情呢,只能让我感情柔软、遍体鳞伤。
• 为了摆脱情感上的痛苦,我开始疯狂写作,有时候一个月都不出门,白天写长篇,晚上写短篇。辞掉出版公司和电影公司的工作之后,仅仅作为一个作者,我不知道除了写作我还能干什么。这样的情形一直维持到我觉得身体不适,去体检发现身体很多地方都出了毛病之后。我过去的梦想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能疯狂写作了,我只好行走,去了很多荒无人烟的地方,心境好了一些之后,我决定封笔。不仅仅是封笔,还有断网。这两样对于过去的我来说,都是跟食物和水一样不能缺的东西,如今一下都放下了,我以为我会完蛋,结果并没有。
• 在年之前,爱情在我的世界里是排第一位的,为了爱的人我可以放下工作,放下我所拥有的一切。但因为情感的变故,我开始渐渐觉得,爱不是万能的,很多事情,都不是单靠爱就可以战胜的。
• 在漫长的时间面前,承诺变得不堪一击,我拿出手机,通讯录上早已没有当年任何一个朋友的电话。我拥有了一个大房子,却比当年住在三平米的地下室里更加孤独。原来物质真的不能让人生变得更美好,在拥有了当年想要的一切后,我才发现当年贫穷的我们,并非一无所有。
• 爱一个人未必非要求个结局,就像我喜欢她,你喜欢我,都不会有结局。她也有她喜欢的人,环环相扣,谁也离不开谁,谁也成就不了谁。有一天你也会遇上像你喜欢我一样喜欢你的人,你也会面临是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还是喜欢自己的这样的难题。
• 从手机上删除一个人,只需要一瞬间。即便存满了对方的照片,也可以一键全选,瞬间清空。但是要想把内心清空,彻底删掉一个人,大概都需要用一辈子吧。
• 一切相遇时的不确定、不安、不信,都源自此前错误的相遇。那种信心满满的开始又失望结束的恋爱,可以摧毁每一个自认为坚不可摧的人。
• 不能够实现的梦想才是梦想,能够实现的,都是欲望。
• 最后一个就是前面提到的银行行长。那时候行长还只是我的一个小学弟,在所有追求者里最没有优势,没才华、不帅气也不温柔,唯一的特长就是会种花。因为他爸爸是个花匠,靠山吃山,所以,他一有机会就会抱着一盆花拦住校花。因为他实在太弱小太不起眼太没有竞争力,而且被校花摔碎过无数盆花,所以我们几乎都忽略了他的存在,只把他的追求当作笑料来讲。只有在听到另外三个人的动向时,大家才会一脸凝重如临大敌。
• 一无所有,却可以笑得没心没肺,得到了一切,却像是住进了物质监狱。
• 栀子喜欢自顾自地拨弄地上的松针,或是把玩一块光滑的石头。这样一蹲下去就要玩几十分钟,站起来的时候毫无悬念地要两眼一黑倒在我身上。她贫血。每次我告诉她,要缓缓地站起来,她都是答应了然后又忘记。
• 我曾经有一个师父,他告诉我,剑客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人剑合一,而不是形式上的剑不离身。只要心中有剑,那么世间万物皆可为我所用。
• 这是一个成长与爱情之家,随着个人的成长变化,我对爱情对人生的领悟也在不断变化,不过不管怎么变化,都离不开一个诚字,诚是爱的基石,其次才是个人特长的发挥。
•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但这套路也是有度的,用 多了,总会适得其反。毕竟大家都不傻。有时候不明说,不代表对方不觉得你在侮辱他的智商。
• 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如果不能从内心深处感到快乐,如果不能在做的时候动力满满忘记一切,做成之后感到幸福,那就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不停下来检修,就一定会迷失自己。
• 我们过得像情侣一样,但谁也没有提爱情。年少时的无所畏惧,终将变成长大后的无能为力。
• 我喜欢悲剧,喜欢制造一件美好的艺术品,然后再当众砸碎,这种心痛的感觉,可以让人上瘾。但艺术终究是艺术,以艺术的态度对待生活,如同饮鸩止渴,被骂作神经病事儿小,麻烦的是长此以往,可能会一辈子都找不到知己。
• 我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就像离开了树的叶子,虽然被风带着很自由自在,可是也常常会羡慕那些生活在树上的人。
• 因为不混圈子的缘故,写作圈子的朋友都不知道我身上发生了什么,都很奇怪为什么我年纪轻轻不去工作,甚至对写作也不上心,虽然还在发表作品,但大都是之前疯狂写作的存稿或者多年前写的作品的再版。虽然还在四处走动,但大部分时间是待在一个朋友也没有故乡。
• 人的头发剃光了可以再长出来,人的感情用光了,就再也无法爱上任何人。
• 有人说当你不再拥有,你能够做的就是不要忘记。但记住太痛苦了,我常常一合眼,脑海里就浮现出她的音容笑貌。她当年送我的一切东西都还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我不知道我这种执着是对是错,我曾经觉得人生很短,因为她的离开,我开始觉得人生太长。
• 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一样吧,有时候她们哭不是因为难过,而是需要安慰需要鼓励需要甜言蜜语。她们摔门而去制造出的动静也是为了提醒你赶紧追来。我的女友也不例外,所以我每次都很配合她,她哭我就哄,她跑我就追。只是哄她的话越来越不真诚,追她的速度越来越慢。
• 原来你于我的意义,不仅仅是一张可以温暖我的熟悉的脸。不仅仅是我想找人说话时的一个电话号码,不仅仅是我站在街头无处可去时的一个方向。不知不觉中,你已经成为我关于昨天的所有回忆,成为我的刻骨铭心和地久天长。
• 但人生在世,很多时候,由不得我们选择,我们只能被命运的车轮推着走,命运给我们什么,我们便接受什么。正所谓干一行,爱一行,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偶尔挣扎一下,只会让现实这条绳子,勒得更紧。
• 时光倒退到2000年,高科技历史上最著名的“千年虫”给全球人民带来的损失被控制到了最小范围,俄罗斯的总统也从叶利钦变成了普京。这些电视上天天报道的大事几乎对生活在西部小镇的我毫无影响。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世界上最大的事情莫过于期末考试,其次是隔壁校花的归属问题。我几乎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在了对校花感情问题的八卦上,因为校花的感情归属问题,不同年级的男生甚至还成立了一个名为暗恋者联盟的地下组织。
• 书的作用就像一个家,有了这个家,这些文章便有了一个安身之处,不用再漂泊无依,从此以后不管过去多少年,一进家门,就能看到他们。
• 我已经不像一年前那么迷茫无助,身体也比一年前好了许多。虽然还没有调整好状态去迎接新的感情,但写作的状态已经恢复了。我想也许就像我某位已经离职的前同事说的那样,我天生就是要献给写作的,没有写作也就没有我,有我便肯定要写作。
• 如今的网络世界已经不再是用来逃避现实的净土,已经变成了现实世界的翻版,现实世界中有的一切丑恶,网络上都有,甚至更为恶劣。
• 我喜欢高山流水,她喜欢假面舞会。年少时因为不同而相互吸引,时过境迁,终将因不合而分道扬镳。
• 在网络上的好友眼中,我几乎是个24 小时写稿不停的机器人,无任何娱乐,也无任何趣味,最多睡觉之前打打拳,遇到瓶颈的时候下下象棋。在保安的眼里,我是个购物狂,一天到晚都在收快递,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买,基本上不出去逛街,出去也是逛超市,每次一进超市就要买满一推车。他们不喜欢我这样的人,觉得我每天什么也不做就有花不完的钱,而他们累死累活也赚不到什么。在亲戚朋友眼里,我是个倔强的从不听劝的人,一意孤行地放弃家里的生意,做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行当。虽然也赚了点钱算不上败家子,但绝对不是明智的人,明智的人都应该像他们那样去经商。
• 我们不可能吃一顿饭就饱一辈子,爱一个人就幸福一生,可我们还是渴望一劳永逸。
• 或许幸运的人一生都会遇到两次爱情,一次耗尽了热血,一次融化了坚冰。而不幸的人,只遇到过一次,从那以后,即便身处万花丛中,也难有笑容。
• 二十岁时,我得了一种病,一到人多的地方就要晕倒。中药西药针灸电疗都无法治好我的病,没办法我只好退学,整天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睡觉看书上网。这时候我很喜欢这种病,它让我摆脱了考试的痛苦。
• 我们一直说到手机没电,你又用寝室的电话打给我,你说你要睡了,明天要早点起来去车站接我。早上七八点钟的出站口,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站在一群疲惫的中年男子和同样疲惫中年妇女中间,如同鹤立鸡群。他们是在给自己的车或者旅馆拉客,只有你在等待爱情。你手上捧着一杯奶茶,见我出来了就把奶茶递给我然后牵住我的手。那一刻你的手是热的,奶茶是热的,我的心也是热的。你说太早了奶茶店都还没有开门,只好在超市里买了一杯自己冲。我们一起去乘公交车,你问我冷不冷,我还没回答,你就打开你那个百宝箱一样的包,掏出一条奇形怪状的围巾围在我脖子上,你说虽然难看了点可是是你亲手做的,然后让我站着别动,你掏出手机给我拍一张,然后又让我搂着你再拍张合影。
• 在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之间,大多数人选择前者,而后幸福安定的,大都是后者。
• 你最爱一个人的时候,是你们在一起的头三十个小时,以及,你离开她时。往后的每一分每一秒,不是一波又一波的余震,就是一声又一声的回声。
• 我是一个剑客,但是从来没有人看到过我的剑,不是因为看到我剑的人都死了,而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剑。听起来有点像绕口令,说简单点就是我是一个口才很好的剑客。一个口才很好却没有剑的剑客,就像一个乐感很好却不会炒菜的厨师,一个擅长跳舞却不会打仗的将军。因为选错了职业,站错了位置,而显得很没用,且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 你没看错,除了被刨除的梦想,爱情也从我人生中的第一位变成了最后一位,恐怕有一天它也会像梦想一样被刨除。不管是二十五岁前还是二十五岁之后,我眼中的自己和别人眼中的我,没有一样是相通的。大家关注的点完全不同,我所在乎的一切,在他们看来,都无足轻重。这就是人生,我相信大多数人的人生都是这样,只能活在自己的视野里,只能自顾自地生活。如果放下自我,听从任何一个周围人的规劝,那都会离真正的你越来越远,不管最后收获了什么,都肯定得不到快乐。
• 人是善于伪装的动物,一见倾心之后,随着而来的可能是再见恶心。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能毫无保留的喜欢一个人了。即便一直有人劝说,说这种不能不怪自己,只是还没有遇到那个可以让你奋不顾身忽略一切的人。但那个人,真的存在吗?即便存在,真的会遇到吗?即便遇到,真的会认出彼此吗?即便认出彼此,真的能一直走下去吗?
• 我原先是计划,至少过三年这样的生活。不依赖写作,不依赖网络,好好休息一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锻炼身体上。我买了拳击沙袋,买了哑铃和网球拍,每天早起坚持跑步,过了中午就不再进食,体重逐渐下降,体力逐渐增强。在休息的时候,脑海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质问自己——你那么怕死吗?你的梦想还那么遥远,你这是在休息,还是在浪费时间?我不想去作答,因为我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答案,才是正确答案。可能有相当多的人在失恋后都有这样的时期,只想封闭自己,不想过问任何事。
• 老板也好,导演也好,这些人会找你,是因为你本身存在价值,哪怕只是值得一骗的价值。如果你一文不值,根本不会有人理你。所以找到了工作后,不必胆战心惊,不必小心翼翼,不必摧眉折腰。认真是有必要的,更重要的是,端正心态。你做好你的工作,让公司发展得更好,就足够了。公司给你的钱,大致等于你赚了一千,分你五百。双方是平等合作关系。只有足够重视自己,才会被人重视。在让别人尊重你之前,要先自尊自重。
• 虽然习惯了独来独往,常住的城市里也没有一个朋友,但毕竟生活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就算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也会有猴子猴孙无穷的牵挂。所以,远的有微博上互粉的熟悉的陌生人、QQ 里加了许久也不曾聊过天的好友,近的有左邻右舍、物业保安以及偶尔来探望的亲戚们。我自己眼中的我,和他们眼中的我,通常不是一个人。
• 虽然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是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一定不会选 择去吃那一堑。如果回到十七岁那年,我一定不会选择那个一边说爱我,一边和我的好朋友暧昧的女朋友;如果回到十九岁那年,我 一定会远离那个合作前各种甜言蜜语,合作后翻脸无情卷钱跑路的图书策划人;如果回到二十四岁那年,我一定不会进那个工作一个 月就倒闭的公司;如果回到几个月前,我一定不会和那个坑爹的装修公司签约……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想要绕道避开的人和事有很多很多,可惜 时光是无法倒流的,人生只有一次。这些坎坷,有时候不能让我们成长成熟,不能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美好。
• 当时我就震惊了。银行行长?这个当初上学时天天不学习就知道追校花,退学后跟着他的花匠爸爸天天走街串巷卖盆景的小,小……抱歉,当时我震惊得都找不到任何合适的形容词了。总之,这家伙怎么突然摇身一变成了银行行长了?虽然我实在想不起他叫什么名字了,可他当初的那些事情,我不费任何力气还是能想起来的。因为他的那些事情,大多都跟我所喜欢的一个女孩有关,那个女孩,就是他当初天天追的那个校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