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舞的心情说说

• 但真正优秀的音乐(至少对我来说),归根结底乃是死的体现。而将向死亡深渊的滑落过程变得使我们容易忍受的,在大多数时候就是从恶之果中榨出的高浓度毒汁,是毒汁带来的舒舒服服的麻痹,是使时序混乱的急剧扭曲。

• Larry Coryell和Sonny Sharrock浓烈醇厚的双吉他,那可是够酷的哟! 长笛这种乐器进入即兴演奏会,无论如何都敌不住其他管乐器。音域窄,加之原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乐器,所以专门吹长笛的音乐家如果想在爵士乐坛活下去,就要有音乐性招法,就必须动脑筋才行。在这个意义上,只靠一支长笛取得商业七的大学爵士乐队演奏,但在偶然遇到来印第安纳大学做旅行演出的比克斯·贝德拜克(Bix Beiderbecke)之后,两人完全情投意合,于是他放弃学业,索性当了专业音乐人。

• 有一段时期我近乎宿命地为塞隆纽斯‘蒙克的音乐所吸引。每次听得蒙克那超凡脱俗--如同以奇妙的角度削凿坚冰--的钢琴声,我都心想这才是爵士乐,甚至从中得到温暖的慰藉。

• 至于蒙克的音乐是从哪里开始失去其原有光环并且不再神秘的,坦率地说,我已记不大清楚了。后期作品中,《地铁》(Underground)我固然非常喜欢,奇怪的是其前后的作品却没有印象。一如蒙克的形象不知不觉之间渐渐淡化一样,那一幕幕场景的神秘性和均衡也一点点离我而去

• 当时我想,那也是孤独的一种无奈形式。不坏,寂寞,但是不坏。

• 听得吉恩·克鲁帕这个名字,脑海里马上浮现出他在本尼·古德曼乐团演奏的“Sing Sing Sing”独奏曲,心情上不禁想说一句“请饶了我吧”。不过细听他在古德曼全盛时代留下的唱片,得知那种哗众取宠的鼓声莫如说是例外情况,平日的克鲁帕作为节奏部的一员始终一丝不苟,坚守工匠式演奏。 尤其同泰迪·威尔逊、古德曼合作组成的三重奏以及加入Lionel Hampton的四重奏中,他自始至终为没有贝司的乐队负责奠定流畅而坚定的台基。实际上他的鼓声也十分胜任。虽然从他敲击的“微笑鼓点”中很难找出摇撼心魄般的深沉的动感(groovy),但他把当时黑人鼓手们带有泥土味儿(eathy)的摇摆翻译成了白人听众容易接受的形式——他的这一概念是切实可行而又富于进取精神的 —— 村上春树《 爵士乐群英谱》

• 可我宁愿断言:赫比是爵士乐迷的“地下世界” (underground)!所以不大想认同那种主流派说法。

• 威尔逊、汉普顿等新锐黑人音乐家、一心享受小乐队中那自由自在即兴创作乐趣的大腕古德曼——站在二者之间将作为白人乐队(基本是芝加哥爵士乐)的锚抛往所定位置而又控制它不向别处移动,能做到这点的到底只有克鲁帕循规蹈矩的鼓点,那是不妨称之为音乐中枢的鼓点。华丽的鼓独奏使他声名鹊起,但那终究不过是作为节奏制造者的克鲁帕的价值的一部分罢了。问题是,古德曼时代的这种华丽印象成了烙印,在他独立之后也长期拖住他不放。

• 蒙克的音乐固执而温柔、睿智而偏颇,从中产生的一切--理由自是不得而知--全都无可挑剔,对我们身上的所有部分都有无法撼动的感染力。打个比方,他的音乐仿佛毫无征兆地倏忽而至并将一个非同一般的东西轻轻放在桌面又径自悄然消遁的“神秘人物”。主动体验蒙克即意味着接受一个谜。迈尔斯和科特兰无疑是天才音乐家,但他们一次也不曾是真正意义上的“神秘人物”。

• 浓浓的黑咖啡、堆满烟头的烟灰缸、JBL大型组合音箱,刚读开头的小说(例如福克纳)、秋天最初的毛衣、都市一角冷冰冰的孤独--如此情景在我心中总是马上同塞隆纽斯-蒙克结合在一起。即使现实当中几乎同哪里也结合不上,它也还是如同一幅拍得极好的照片,以其美丽的均衡留在我的记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