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格言
•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礼貌的标志。
• 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
•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
• 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愉悦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我就会消灭。
•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
• 法令因此导民也,刑罚因此禁奸也。
• 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 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
•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
•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
•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
•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能够穿网而过,大的能够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 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 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 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
• 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因此法律本身务必最为纯洁无垢。
•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 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
•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 法者,天下之仪也。因此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
•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
•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理解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 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 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
•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
• 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正因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正因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
• 实际上,咱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 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 法律就应是铁的,像铁锁那样。
• 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
• 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
•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
•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
•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
•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 律者,因此定分止争也。
•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
• 风俗能够造就法律,也能够废除法律。
• 法律带给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 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 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
•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 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
• 我不一样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 法律的性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 举证职责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
• 这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务必为明天做准备。它务必具备成长的原则。
•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咱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齐,但是人类却把它拆开。
• 如果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 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咱们就该满足了。
•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
• 法律务必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正因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
• 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我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 法律不负杀人的职责,也就像这职责不就应使枪刀担负一个样。
• 如果咱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能够抑恶扬善。
• 法令者,因此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 咱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咱们不得不为自我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我关在里面。
•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透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 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咱们只潜质求为每种礼貌带给相应的法律制度。
•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
•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咱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咱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咱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 法律只但是是咱们意志的记录。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正因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我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 法者,治之端也。
• 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因此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 人民就应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 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
• 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 法不禁止即自由。
• 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状况和时运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