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工作格言

•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

•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 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 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 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

•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 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

•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 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

•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