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的法律格言
•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
• 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 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 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
• 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 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
• 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
•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
• 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
•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 重要的不在于自由本身,而在于国家使你的自由成为可能而提供的条件。
•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 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
•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 陛下虽在万人之上,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 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
•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 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 对国家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人民大众,法无禁止即许可。
•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
•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
•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 一切法律的总目标一般是或应该是增加社会幸福。
•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 法小弛则是非驳。
•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 如果咱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能够抑恶扬善。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 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
•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 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
•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
•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
•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 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
•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 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
•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
•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 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
• 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
•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 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
•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 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 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
• 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
• 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
•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 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
•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